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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反电诈警情智能办案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02     浏览数:179

1.采购条件

青岛鑫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反电诈警情智能办案系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概况

包号

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48万

1

反电诈警情智能办案系统一套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基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信用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67号光大国际803室。

4.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时间:2024年1月 18日9时00 分起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5.2截止时间:2024年 1月18日9 30分。

5.3提交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67号光大国际805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月 1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67号光大国际805室。

7.联系方式

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32-57786068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云海路

代理机构:青岛鑫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67号光大国际803室

联系电话:131889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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